2020第十一届城际内湖杯金鸡湖帆船赛
暨苏州市帆船联赛(金鸡湖站)
青少年OP组竞赛通知
2020年10月17日至18日

指导单位:中国帆船帆板运动协会、江苏省帆船帆板运动协会
支持单位:苏州市体育局、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苏州工业园区宣传部(文体旅游局)
主办单位:苏州市帆船帆板协会、城际内湖杯组委会
1. 规则
1.1 比赛遵循国际帆联2017-2020年国际帆船竞赛规则(RRS)所界定的帆船竞赛规则。
1.2 比赛遵循比赛中采用的船只级别的级别规则。
1.3 因规则语言版本引起的争议,以中文版本内容为主。
2. 广告
组委会将按照国际帆联(ISAF)章程 20 条的规定在参赛船船体及帆面上张贴由组委会选定和提供的广告。参赛人员不得在赛船上展示其它广告内容,除非事先得到组委会书面确认。
3. 资格和报名
3.1 所有参赛人员须申请和使用“苏康码”进行健康状况申报,报名时须提供“苏康码”绿码凭证,组委会保留要求个别存在特殊行程经历的参赛人员提供7日内医院核酸检测证明的权利。
3.2 比赛对本地和国际水手(船队)开放,参赛者可以是国家队,城市队,俱乐部,并以俱乐部或个人为单位报名参赛。
3.3 比赛接受自带器材报名。
3.4 所有参赛选手出生日期必须为2006年10月1 日之后。
3.5 报名时间为:从本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7日中午12:00止,组委会计划接收报名参赛选手数量为30名。
3.6 参赛选手体重不得超过50Kg。选手在报名时需要如实提供体重数据,组委会保留赛事期间检查参赛选手体重的权利,如有超重将取消比赛成绩。
3.7 参赛选手请于报名截止日前将报名表以邮件形式发送给组委会。
3.8 参赛选手经组委会资格审核,完成报名费支付,并收到组委会的确认信息后,方可确认已完成参赛报名。
3.9 所有参赛选手须同意主办机构及其赞助商根据需要在赛事期间及之后制作、使用和展示平面及各类多媒体制品(包括直播、录播和电视电影等)时无偿使用其姓名、肖像和其他资料。
4. 比赛项目
此次比赛采用场地赛模式,根据报名情况,组委会保留修改参赛选手数量或增加赛事级别的权利。
5. 费用
5.1 参赛报名费为300 元人民币/人(报名费用包括船只使用费、参赛礼包、保险费等)。
5.2 经过组委确认获得参赛资格的参赛选手,最迟需于2020年10月10日中午12:00前将报名费汇入组委会指定账户;若参赛选手在10月10日中午12:00(含)前因故退出,则报名费将被退还;若参赛选手在10月10日中午12:00之后提出退赛,则组委会将不会退还报名费。
5.3 所有参赛选手须为每条船支付1000 元人民币的器材押金,赛事期间如未发生事故,赛后5个工作日内费用清退。
6. 日程安排

7. 器材限制
各参赛选手不得随意更换、变动组委会提供的统一设计组别器材的任何部件;如有自带器材参赛或需更换损坏的器材,须向组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将自带器材或损坏的器材和待更换的新器材交给组委会检查并获得同意后方可使用或更换。
8. 航行细则
参赛选手完成现场报名后,将获得由组委会提供的航行细则。
9. 场地
主会场为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月光码头,比赛区域是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水域。
10. 惩罚办法
规则 44.1 更改为将转动两圈惩罚变成一圈。
11. 计分
11.1 采用帆船竞赛规则附录A之低分计分法。
11.2 比赛至少完成1轮成绩即有效。如果完成6轮或6轮以上比赛时,可去掉一轮最差分数(双积分轮次除外)。
12. 工作艇
各工作艇、媒体船等辅助艇在第一轮比赛的预告信号发出之后直至所有船只都冲过终点之前的时间里,或者竞委会在发出全召或者放弃信号之前,必须避开比赛区域。
13. 奖项设置

所有参赛选手将获得参赛证书
*比赛分组情况将根据报名选手年龄分布情况由组委会另行决定,参赛选手不可以以此分组方法作为抗议理由。
14. 安全
所有参赛选手需自带救生衣,在水上时必须穿戴救生衣,干式或湿式航海服不能被视作充分的个人救生设备。
15. 免责声明
参赛选手须自己承担参赛的风险和责任。见规则RRS4-决定参赛。组委会不对赛事期间可能发生的任何人员伤亡,器材损坏和丢失负责。
16. 保险
赛事组委会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为每个参赛选手提供人身意外险,每个参赛选手必须在报名时就提供正确的姓名和证件号码给组委会,否则组委会将不负责为其购买保险。
17. 解释权
本通告最终解释权归城际内湖杯组委会所有。
组委会银行帐户信息及联系方式
人民币汇款帐户:
户名:苏州工业园区瑞安多媒体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512900035810201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园区支行(转账时请注明赛队名称)
报名咨询联系人:
郭老师
手机Phone:18602711039
Email: 284400811@qq.com
